融资融券生意,又称信用生意,是指投资者向证券公司提交包管金,在看涨时,从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低价买入证券再高价卖出;在看跌时,从证券公司借入证券高价卖出再低价买回,从而获得收益的生意方法。
股票质押回购是指切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切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扫除质押的生意。
融入方:切合公司划定条件的客户;
融出方:公司用自有资金或资产治理部刊行的荟萃资产治理妄想或定向资产治理客户。
约定购回式证券生意是指切合条件的客户以约定价钱向证券公司卖出标的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凭证另一约定价钱从证券公司购回标的证券,除指定情形外,待购回时代标的证券所爆发的相关权益归属于客户的生意行为。